今年以来,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积极探索林业保护发展社会监督新模式,通过聘请50名林长制公益监督员,发挥行业职业优势,凝聚行业合力,“政企民”三方共建加强对林长制工作、生态保护建设的社会监督,有力推动怒江林长制工作推深做实。
怒江州森林覆盖率达67.77%,乔木林单位面积蓄积达每公顷195.57立方米;森林蓄积1.91亿立方米;林木碳储量0.92亿吨;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498.32亿元,居全省第1位。为深化林长制改革,进一步加强林业生态保护监督,怒江州推行聘期为3年的公益监督员制度,围绕森林草原湿地资源保护、生物多样性保护、野生动植物保护、林草防灾减灾等方面开展社会监督工作。
林长制公益监督员涵盖各行业各领域人士,包括州、县两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,企业代表和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居民等,旨在拓宽监督渠道,完善监督体系,全力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。
今年,50名林长制公益监督员主动作为,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社会监督,列席总林长、成员单位联席会议,从不同行业、领域建言献策,提出涉及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设备、提升林长制业务能力、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意见建议。同时,积极参加林长制督察,深入重点生态功能区、林业产业基地等一线检查,发现问题14个。提供森林火灾隐患、违规用火线索4条,开展林长制、森林草原湿地保护等宣传200余次,有效推动林长制机制体制不断完善、健全。